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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泉州港石湖作业区石材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扶持意见》
发布日期:2007/5/26 9:29:26

从石狮海关获悉,泉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加快泉州港石湖作业区石材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扶持意见》。意见提出了9项扶持石湖港石材市场发展的具体政策。
意见提出的9项具体政策包括:对进出口石材5000吨以上的石材贸易公司,将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年进出口外贸石材3万吨、10万吨以上的船公司,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其奖励资金由泉州、石狮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对从石湖港进出口的外贸石材货物,港口行政部门免征相关港口规费,引航费按基本港的标准收取,港口管理局引航拖轮使用费优惠20%%,移泊费参照内贸标准计收;为石湖港运输外贸石材的车辆,享受减免市管车辆通行费的相关政策;其他凡涉及港口或口岸行政收费的单位和部门,国家有明文规定收费的要按照下限收费,无明文规定的一律不得收费,等等。(记者吴汉松)www.stonebuy.com 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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