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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我商会开展《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座谈
发布日期:2019/3/28 14:17:53
3月26日下午,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壮宏率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我商会就《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并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志雄,云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维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廖桂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小柳,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区人大和工商联等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我商会会长李进财,名誉会长陈泽,副会长兼党支部书记梁业,值班会长董汉中、邓建坤,常务副会长卓辉鑑,副会长毛海恒、谢定元,常务理事黄景鉴等多名理事、会员及其他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志雄主持,他提到本次座谈的三个目的,一是立法调研,听取企业家们对《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二是课题调研目的,石材产业作为云浮市、特别是云城区的支柱产业,希望更好地了解目前石材产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在党委政府层面如何促进石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希望企业家们在生产者、企业的角度,为我市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建议。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小柳简要介绍《条例(草案)》的立法进程和调研的目的,他表示,石材产业在我市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提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威胁着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听取企业家们对石材产业可持续发展、对《条例(草案)》修改等的意见及建议,共同探索石材转型升级的发展之路。
商会会长李进财向调研组通报了商会情况、工作亮点,简要介绍石材行业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立法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职能部门在立法前能够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充分了解我市石材产业生产经营的状况,同时积极借鉴外地一些好的做法,防止因为立法而影响和制约石材产业的发展;二是鉴于石材行业的特殊性,条例立法后的执行要给予企业一个适当的过渡期,可参考水头、山东等同类行业地方的立法执行措施;三是结合云浮石材行业的实际情况,条例内容要便于应用、更接地气、可操作性强,标准不要太苛刻;四是关于石材废渣的运输处理,希望政府提供场地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并开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去申请,加大市场化运作。他还强调,石材生产加工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为石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作支撑,这对于做强做大做优云浮石材产业是非常必要的,体现了中央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总体要求,石材商会坚决拥护石材环保的立法。
与会人员围绕我市石材现状和存在问题、如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要内容,积极提出了关于石材废渣、环保、金融、用地规划、企业成本、行业竞争力、《条例(草案)》修改等涉及行业多方面问题的意见及建议。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发言。
云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维敬在听取代表们发言后表示,一要刻不容缓,针对行业出台相关政策是十分有必要的,立法规范行业是为了行业的发展壮大;二要务实管用,《条例》的立法最关键是针对石材行业要务实管用,最终促进行业发展,保证绿水青山;三要疏堵结合,既要严格执法、重点整治,也要让石材这个民生产业有出路,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壮宏作总结发言。他强调,调研的共同目的是既要保持好绿水青山,又要促进石材行业健康发展。他表示,通过本次调研座谈,更深入了解石材行业目前的现状、困境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收集到了很多符合实际的建议,得到了具有借鉴意义的信息。此外,在得知企业家们对立法的拥护以及思想层面与政府一致后,他为石材企业家水平的提升而感到高兴。他提到,市委市政府对石材行业高度重视,鼓励企业家们自身要对石材行业有信心。他还表示,调研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在《条例》及调研报告上进行分类、吸收,并继续进行多方调研、走访,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立法原则,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保证立法“立得起,行得通”!
来源:云浮市石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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